《华尔街日报》周五 (24日) 报道,三星电子以及苹果的专利诉讼战争,在三星老家有了意外进展,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裁决,双方均有侵犯彼此专利之实,需作损害赔偿。 三名法官组成的团队表示,苹果侵犯三星2 项科技专利,但三星确实也盗用1 项苹果专利权。法庭判决双方损失赔偿费不多,必须停止在韩国销售侵权产品。 遭到点名禁售的清单,包括苹果 iPhone 4 和 iPad 2;三星方面则是智能手机 Galaxy SII、Galaxy Nexus,以及平板电脑 Galaxy Tab、Galaxy 10.1。 法院同时裁决,消费者不可能搞混三星和苹果智能手机差异,且三星的智能手机商标,并不侵犯苹果专利。 根据法官意见,三星侵用苹果“弹回画面”(bounce-back) 设计专利,用户捲动照片、网页或文件边缘时,屏幕画面会自动弹回。 本次判决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影响,两公司于全球舞台上的大规模争端仍难平息,美国法庭审判结果即将出炉,澳洲法院也于7 月开始审理,战火共绵延至9 个国家。 韩国法庭勒令苹果,对每项违规侵犯的专利支付2000 万韩元 (17,650 美元) 赔偿金;三星则得支付 2500 万韩元,或 22,000 美元,远少于两公司先前各自筹募的准备金1 亿韩元,或约9 万美元。 苹果股价盘后小涨 0.14% 至 663.57 美元;台北时间 12:27,三星午盘股价挫低 1.32% 至 127 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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