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小米手机自燃,用户获赔需签保密协议

  • 来源: 驱动中国 文:云中鹤   2016-12-27/12:52
  • 驱动中国 12月27日消息,临近年末,国产知名手机品牌小米又引起了不小的关注度,当然这个关注度对于小米来说并不是什么高兴的事儿。今日,北京晨报一则《小米手机发生自燃 用户签署保密协议后才获得赔偿》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情的发展原委。

    今年三月份,王女士在京东旗舰店花1299元购买了高配双网通版的红米Note3手机。王女士表示,买这款手机并不是自己用,而是给身在哈尔滨的母亲张女士,张女士使用9个月的时间里,手机并没有太大的毛病,除了偶尔重启等小问题,整体感觉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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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1日,张女士在给这款红米Note3手机充电时突然自燃,被烧成废铁,连SIM卡都被烧焦,所幸她发现及时未造成其他损失。“刚开始充电觉得有点烫手,但也没多想,没想到十来分钟后突然发现手机开始冒烟,所幸及时发现拔了线,不过还是眼睁睁地看着手机自燃了,甚至还有明火。”张女士说,手机自燃时还烧坏了下边的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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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女士特别强调,自己使用的都是原装充电器插座和电线,也没有任何异常操作,对于手机自燃显然是无法理解的。

    手机被烧坏后,王女士联系了小米官方客服,小米工作人员上门取走了手机,并称要送回北京做进一步检测,但对于赔偿一事只口不提。在北京晨报记者的参与下,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联系消费者。之后,经过多天多番的协商,小米给出了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案:退还购机全款并赔偿王女士600元,但要求她签订一份保密协议。

    事实上,引起争议的就是这份保密协议。协议规定,王女士不得在任何媒体、公开网络和其它任何传播平台发表此事处理的言论。用王女士的话来说,“这哪里像赔偿,简直就是封口费”,由于考虑到不签协议拿不到赔偿,王女士最终还是选择签下了协议。

    在笔者看来,任何产品都有可能出现质量问题,这对于拥有精密电子元件的智能手机来说,也是避免不了的,出现问题在正常不过了,但如果试图用霸王条款来向社会掩盖产品质量问题,这不仅是企业对于消费者态度有问题,还违反了法律规定。此次事件中,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协议中的保密条款无效,但赔偿条款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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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早些时候,小米公司董事长雷军在一次主题演讲上称:“小米未来怎么走,我觉得就是十年、二十年如一日,做感动人心的新国货。只要我们坚持下去,等每个东西都做好了,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小米未来的挑战就应该踏踏实实做感动人心的产品,感动从一个人一个人开始,要有耐心。”

    显然,此次事件中,小米的所作所为并没有感动到消费者,反而让消费者寒了心,尤其是寒了一直不离不弃米粉的心。试问,一个在产品出了质量问题后,不是尽可能的解决问题,而是百般推诿、掩盖事实的处理方式的企业,如何能够做出有有温度能够感动消费者的产品呢?又有什么资格代表新国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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