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中国2017年3月27日消息 去年5月份,来自深圳的一家名叫“佰利”的国内手机厂商,因为苹果iPhone6系列手机侵犯了自家手机的外观专利权,一纸诉状将苹果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并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iPhone6和iPhone6plus两款手机。当时因为一审判决,“佰利”公司胜诉,苹果公司一度被禁止在北京出售iPhone6系列两款手机。
据悉,该公司称被苹果iPhone6侵犯外观专利的是的其型号为“100C”的手机,专利号为ZL201430009113.9,专利所有人为深圳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不过在当时起诉时该公司已经名存实亡,市面上已经找不到这款手机。
近日,据外媒(TechCrunch)报道,就在本月2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推翻了去年本案的一审原判,重新判决苹果公司iPhone6系列手机外观不造成侵权。 具体判决如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方判决结果如下: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局做出的京知执字(2016)854-16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二、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中复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工体东路电讯商场未侵犯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拥有的201430009113.9号“手机(100C)”外观设计专利。
而且在上周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重新宣判后,有媒体采访“佰利”公司,其相关法律团队并不计划再次上诉。最终,这件侵权案苹果公司胜诉。
关于国内厂商状告苹果公司侵权案的事件已屡见不鲜,去年苹果的败诉曾引起的国外媒体对国内本土保护主义的担忧。但是,这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表明中国在科技领域同样坚持公正,没有丝毫偏袒本国企业的意思。不过,对于国内手机厂商应注重科技创新研发投入,要知道维权道路上同样是打铁还需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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