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手机抢注“旗舰机”商标?这种事不新鲜

  • 来源: 驱动中国   2017-11-15/12:13
  • 近日,网友“互联网的那点事”发微博称:360手机抢先注册“旗舰机”商标。在手机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早在“旗舰机”商标被360手机注册之前,今年大热的“全面屏”也遭到了华为和乐视的抢注,在今年 3 月份,乐视提交注册“全面屏”商标,而 8 月份时,华为也提交了“全面屏”商标申请,但华为是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的,英文名为“EntireView Display”(从字面上可以翻译为“全面屏”)。

    各大品牌都在抢注商标,预示着厂商越来越注重专利技术以及知识产权,手机厂商之间的竞争已经进入了全新的阶段。其实抢注商标这种事并不新鲜,历年来,各行各业曾出现过不少商标被抢注的案例,下面就为大家盘点一下史上比较著名的商标抢注案例。

    联  2001年,联想稳定住中国PC市场准备往海外市场大展手脚的时候,却发现联想的英文名Legend在全球竟被100多家公司注册过商标,行业遍及娱乐、汽车等。此时联想再在海外继续使用“Legend”就是侵权了,不仅要赔款,而且十分有损品牌形象和声誉。据传,联想试着在欧洲买了两个回来,但很快发现,要和全球100多家公司去谈何其困难。

    2003年4月28日,联想无奈之下,宣布花费巨资更换“Legend”为“lenovo”。联想将相关标识在全球范围内注册商标,在2003年更是为新标识花费2亿元人民币的宣传开支,由此表露出联想进军海外的决心和稳健的商标布局。

    海信

    1999年1月5日,“海信”和“Hisense”一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1999年1月11日,BSH公司开始在德国注册“Hisense”。且所注册的商标与海信原创的“Hisense”完全一致。本来海信认为,根据巴黎公约的相关保护条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的海信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并未在德国进行注册。

    发现被抢注后,从2001年开始,海信就索回被抢注的商标事宜开始与BSH公司交涉并谈判。西门子公司开始同意“转让”,“转让”的价格是4000万欧元(合4亿多人民币)。对于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管是原则还是价格,海信无法接受。然而西门子公司在与海信就商标转让问题进行谈判的同时,将海信告上德国科隆地方法院。海信在2004年10月收到德国转来的BSH公司在德国法院起诉海信诉状后,立即启用法律程序,向德国商标局反诉,要求依法撤销BSH公司注册的“Hisense”商标。经过充分磋商,西门子与海信就商标问题于2005年3月10日达成和解,西门子在德国科隆地方法院撤诉,海信商标物归原主。

    Facebook

    “FACEBOOK”商标诉讼案的源头起自2011年1月,当时刘红群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face book”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蔬菜罐头、土豆片以及某些饮料等商品上。

    商标经初步审定公告后,Facebook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查裁定对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Facebook不服,提出异议复审请求。2014年4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Facebook因此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认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主要证据不足,因此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刘红群不服,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二审判决认定,对于申请人刘红群注册“face book”商标一案,维持一审要求商评委撤销核准注册的裁定、并重新作出裁定的判决,“FACEBOOK”商标拥有人美国菲丝博克公司胜诉。

    王致和

    抢注商标这种事并非在科技圈盛行,各行各业都会遇到这种问题,比如中华老字号“王致和”也曾遇到商标被抢注的问题

      2006年7月,王致和集团拟在30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时,发现“王致和”腐乳、调味品、销售服务等三类商标,已被一家名叫欧凯的德籍公司于2006年3月在德国注册。而欧凯公司申请的商标标识与王致和集团产品使用的商标标识一模一样。调查发现,欧凯公司还曾抢注过“白家”、“洽洽”、“老干妈”、“今麦郎”等众多知名商标。同年8月,王致和的代理律师向欧凯公司发出律师函。随后,王致和公司接到欧凯公司运营商中咨货运公司的电话称,想要拿回商标,必须付出一定代价。于是,2007年初,王致和向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欧凯百货公司无偿归还商标并予以赔偿。

    2009年4月23日,慕尼黑高等法院对王致和诉欧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欧凯公司不得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否则将对其处以25万欧元的罚款或对主要负责人处以六个月监禁;欧凯公司应注销其抢注的“王致和”商标。至此,“王致和”商标物归原主。

    除此之外,还有长虹、狗不理、红星、好丽友、唐顿庄园、伟哥等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也都曾被抢注。

    而360手机抢先注册“旗舰机”商标,这一事件与上述案例也有不同,他抢注的是“常用名词”,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这种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就像此前华为跟乐视也在抢先注册“全面屏”商标的事情,虽然看起来也像是一场闹剧,但是不得不说这是厂商的一种无奈之举。你不抢别人也会抢,一旦被被人注册成功,到时候尴尬的就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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