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中国2018年1月11日消息 华为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今日公开宣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三星构成侵权,判三星禁止以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继续销售侵权产品。法院同时驳回华为其他诉讼请求,此外三星如不服本判决,三星方面可依法上诉。
从2016年5月开始上诉至今,本案已经审理了一年多。2016年5月,华为在加州北区法院和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对三星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状告三星侵犯华为享有的201010137731.2号和201110269715.3号发明专利权。
2016年6月,华为再度将三星等公司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8050万元。2017年4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三星共计22款产品构成专利侵权,三星赔偿华为8000余万元。
总的来说,华为起诉三星,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无线通信标准专利,而201010137731.2号和201110269715.3号发明专利更是4G标准必要专利。华为今日的胜诉并不令人意外,从2017年4月份的判决中便能察觉出来。
此外在2016年7月,三星还将华为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索赔金额高达1.61亿元,两倍于华为的索赔额,但目前为止此案尚无结果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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