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中国2016年1月28日消息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条文内容一经公布,就因为超严格的条文规定和史无前有的惩罚力度被成为史上最严广告法。然而即便是这样,仍然有“人”偏偏不信邪。这不?小米手机就中枪了,而且因涉嫌违反广告法被处3万元罚金。

1_副本

据处罚决定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09月15日起在小米官网(www.mi.com)中宣传的小米4C手机边缘触控已申请46项专利的“黑科技”等文字表述的内容,当事人尚未取得专利证书,只有专利申请号。当事人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做广告。

处罚决定内容称,上述事实有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情况说明、授权委托书、当事人网站的宣传网页截屏(光盘)、46项专利申请名录复印件、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笔录等材料在案佐证。  

2

小米4C早期的宣传文案

处罚内容表示,基于违规事实,并且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其罚款30000元。同时还表示,如若当事人对该处罚表示不服,可在6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网站信息显示,这条行政处罚的判决时间应该是2016年1月25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而处罚的当事人正是以雷军为法定代表人的小米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