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中国2015年2月6日消息 昨日晚间23时15分,网友打假第一人@王海在微薄中爆料,锤子手机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已被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责令叫停。从微博内容来看,锤子手机在广告中使用具有绝对化的词语“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顶级”等词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及第十条规定。 2014年5月,随着锤子手机正式发布,锤子手机广告内容打出“东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机”的宣传。2015年2月2日,工商局回执发出之前确认了锤子科技虚假宣传的事实并责令其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广告语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十条规定,如果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从广告内容来看,锤子手机广告中使用“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东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机”等绝对化的词语,并且这些词语缺乏有效证据证明其真实合理的出处,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此次,因为没有发现能确定广告费的有效证据,北海分局并没有对锤子手机做处罚处理。目前,锤子手机已经将“全球第二号用的智能手机”改为“我们认为的全球第二号用的智能手机”。 另外,对于锤子手机广告中使用的世界级”、“史无前例”、“一切都是顶配”等内容,因为证据不足,暂时不做更改。 “作为一个经营者不致力于创新、品控,为消费者创造更多价值,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忽悠消费者令人遗憾。”王海在微博中调侃,老罗还是砸冰箱比较适合!看来老罗确实该反省反省了!
责任编辑:吴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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